【财新网】(记者 安丽敏)在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承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6年会 “财政新常态下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论坛上,全国政协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表示,在选择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时,政府部门要选择“非暴利但可接受,偏好明显不同于风投、创投”的民间资本。
贾康说,目前PPP项目的回报在7%-12%之间,同时应该通过阳光化的程序,避免寻租腐败。贾康认为,在PPP项目中,有国有企业参加进来是一个中国特色。但是他认为,有两个前提条件很重要:第一,作为合作伙伴的国有企业,与PPP项目的主管政府部门,不能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第二,要不存在产权纽带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