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邢昀)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锁定为16万亿元,同时地方政府存量债务额度明确,截至2014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4万亿。
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6万亿,这为地方政府举债设立了“天花板”。
该限额包含两部分:一部分为截至2014年末的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4万亿,这是地方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另一部分是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批准的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6千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