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邢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启动。2014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加上2015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构成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财政部财科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表示,现在还是年度发行额限额,按照预算法最终要实现余额的限额管理,即债务余额最终不能超过一个限制。下一步还需要建设具体的指标体系,比如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等。
赵全厚对财新记者表示,限额是根据当地的GDP规模、财政收入规模、政府资产规模,再考虑现在的债务存量有多高。国家要设置一个总体的指标体系,比如每个地方的债务存量占GDP比重不能高过多少,占财政收入比重不能高过多少,这样就知道目前各地债务空间有多大。这样举债也更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