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经济 > 要闻 > 正文

环保税法征求意见 超标排污征税加倍

2015年06月12日 17:14 来源于 财新网
征求意见稿规定的税额标准与现行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基本一致。环保税的征管模式为“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

  【财新网】(记者 邢昀)研究多年的环境保护税终于迈出一大步,国务院法制办6月10日公布由财政部、国税总局、环保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分析人士认为,环保税开征在立法程序中进展总体比较顺利。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苏明对财新记者表示,这一版的征求意见稿比较完善,其出台意味着政府部门已经形成一个共识,分歧在减少。

  从“十二五规划”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开征环保税一直是决策层题中之义。常年的粗放发展,造成中国环境形势总体比较严峻。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度属于开征新税种,思路是是按照“清费正税”的原则,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环保税。此次征求意见稿体现了这一思路,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4类,不再征收排污费,而是依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征收环保税。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CEIC)及相关指数库。

责任编辑:李涛 | 版面编辑:王永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