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邢昀)万亿存量债务置换方案进一步明确。财政部、央行、银监会三部委5月8日发文明确,可以采取定向承销的方式。各地针对2015年第1批置换债券额度的定向承销发行工作,应当于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
为了缓解地方政府偿债压力,财政部于年初下发了1万亿存量债务置换额度,以便于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利息负担。而为降低债券利率,央行都不可避免地被迫放水,当地方政府收到钱偿还原有债务后,央行可能还需要回收流动性。与其一放一收,对市场形成巨大冲击,不如另寻他路。而目前市场化公开发行存在机构认购意愿不足的问题。最终,定向承销方案出台,即地方政府直接与银行或其他债权人(信托、证券、保险)谈判,“谁家的孩子谁抱走”,用债券直接置换原来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