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经济 > 要闻 > 正文

外商产业指导目录修订 金融开放扩大

2015年03月13日 20:34 来源于 财新网
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从限制类目录中取消,证券公司的外资比例从不超过三分之一提高到不超过49%;教育领域开放有所收紧

  【财新网】(见习记者 黄文辉)4月10日起,外商在中国的投资领域将有所扩大。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日前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旨在积极主动扩大开放,构建开放、透明的投资环境,促进利用外资质量提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与目前执行的2011年版目录相比,新目录将限制类条目从79条减少到38条,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取消钢铁、乙烯、造纸、起重机械、输变电设备、名优白酒等股比要求,有序推进服务业开放;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鼓励外商投资研发环节,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CEIC)及相关指数库。

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卢玲艳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