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李雨谦)央行决定,在前期10省(市)分支机构试行常备借贷便利操作形成可复制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国推广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
2月11日,央行发布公告称,完善中央银行对中小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的渠道,应对春节前的流动性季节性波动,促进货币市场平稳运行,决定在全国推广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
此前央行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仅在十省市试点。2014年1月20日起,央行在北京、江苏、山东、广东、河北、山西、浙江、吉林、河南、深圳开展常备借贷便利操作试点,由当地央行分支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金融机构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