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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利润上缴比例最高提至25%

2014年05月06日 16:28 来源于 财新网 | 标签:宏观数据
上缴比例共分五类:第一类企业为25%;第二类企业为20%;第三类企业为15%;第四类企业为10%;第五类企业免交

  【财新网】(记者 陈法善)2014年起,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比例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5月6日,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国有独资企业分五类,各自按相应比例上交利润。

  其中,一类企业仅中国烟草总公司一家,上缴比例为25%。二类企业主要是能源、电力、通信企业,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国家电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上缴比例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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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雨谦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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