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贺瑞珍)中国商务部12月13日发布公告,决定终止对美国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又称“双反”)措施。同一天,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不执行美国商务部此前要求的对中国硅砖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
中国商务部称,自2013年12月15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终止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2011年12月14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8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实施期限2年,自2011年12月15日起至2013年12月14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