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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1年地方债资金尚有48亿元未使用

2013年08月01日 16:03 来源于 财新网
广东省人大财经委在工作报告中指出,应该要认真清理后进行分类、归集,需要保留的项目,要尽快下达,加快支出进度

  【财新网】(记者 田林 王婧)2011年年底,广东省(不含深圳)自行发行了6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这笔钱至今还有48亿元尚未使用。在广东省人大最近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广东省审计厅和广东省人大财经委先后指出这一现象。

  广东省审计厅在提交常委会会议的报告中提到:有10.47亿元债券资金滞留在各市、县国库未使用,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广东省人大财经委则在各市、县国库未使用的统计口径外,增加了项目单位账户的金额,称仍有48.47亿元债券滞留资金尚未使用。省人大财经委在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情况报告中指出,下半年应着力盘活资金存量,并有效发挥其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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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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