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陈法善)7月25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在解读交通运输行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政策时明确,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长途客运、出租车、轮客渡等业务可按3%征收率简易计征增值税。
对于“营改增”后产生的企业税负变化,交通运输部称,有的企业税负可能增加了,但并不意味着企业经营状况恶化,由于可以为下游企业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增加了本企业的业务规模,利润可能也随之增加了;相反,有的企业税负下降了,但并不意味经营状况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