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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8月1日起在全国推开

2013年04月10日 20:11 来源于 财新网
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营改增”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
2011年7月3日,上海街头的一则税收告示。沈井韦/CFP

  【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国务院今日明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时间表,希望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3年8月1日起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部分现代服务业适当扩围纳入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据官方测算,全部试点地区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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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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