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经济 > 要闻 > 正文

前十月上海“营改增”减负225亿

2012年11月26日 16:50 来源于 财新网
试点省市已纳入试点的企业户数约71万户,即将纳入试点的户数约20万户;财政、税务部门称,试点情况比预期要好;天津、浙江、湖北、宁波12月1日起进入试点

  【财新网】(记者 邢昀)11月2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江苏南京召开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称,营改增减负效果明显,上海市1-10月减收225亿元,北京市9月1日试点后,两个月内减收25亿元。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自今年1月1日起在上海先行试水。9月1日北京成为第二个试点城市。截至11月,江苏、安徽、福建、厦门、广东、深圳的试点稳步推进。天津、浙江、湖北、宁波将在12月1日展开税制转换工作。

  此次扩大营改增试点工作座谈会披露,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已纳入试点的企业户数约71万户,即将纳入试点的户数约20万户。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CEIC)及相关指数库。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张兰太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