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经济 > 要闻 > 正文

预算法修订暂搁 或留待下届全国人大

2012年12月10日 09:35 来源于 财新网
草案二审稿中,人大和公众规范约束政府的权力不但没有加强,政府对预算的行政管理权反而有所强化

  【财新网】(记者 邢昀)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12月底召开第三十次会议,财新记者获悉,备受关注的预算法修正案“三审”不会列入议程,修订工作可能会留给下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据国务院下属部门一知情人士透露,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向社会公开后,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提出了很多建议,目前没有见到新的草案,新的一稿可能还没有修改成型。这样,预算法的修订工作很可能将留待下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完成。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CEIC)及相关指数库。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张兰太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