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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缓征地方税费助企业过难关

2012年08月15日 12:58 来源于 财新网
黑龙江出台稳增长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缓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可缓缴社保费;对部分企业提供贴息贷款;对业绩较好的企业进行奖励等
2007年1月10日,海口,行人从印有“税”字的告示牌子前走过.。张茂/CFP

  【财新网】(记者 李雨谦)经济下滑压力,迫使少数地方政府出台“缓征、缓缴”税费措施支持企业。但受限于财政收入增速持续下滑掣肘,临时性缓征税费措施的执行力度及效果有待检验。

  8月12日,黑龙江省政府11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促进全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内容是以财政支持政策帮助企业,包括缓征、缓缴税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财政奖励和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进行阶段贴息等。

  该文件提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地方经济贡献大、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经省工信委、省地税局、省国税局审核认定,可以“缓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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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长勇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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