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作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的最高层级立法,PPP条例在2017年公开征求意见后,至今仍未出台。财政部近日表示,下一步将配合司法部等推动PPP条例早日出台,并且提示,由于PPP监管趋严等原因,部分地方开始采用“建设-授权-运营”(ABO)、“融资+工程总承包”(F+EPC)等模式,存在一定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隐患。
财政部近日在对2021年全国两会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函中披露了上述信息。财政部表示,由于现行PPP管理制度法律层级和效力较低,对PPP的内涵外延、职责分工等缺乏法律层面的统一规制,当前推进PPP工作仍面临政策预期不稳、管理职责不清、程序衔接不畅等问题。此外,现行PPP管理制度也未能有效解决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适用问题,且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PPP项目合同性质的界定并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