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2019年6月中办、国办发文允许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后,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业界引发乐观预期。过去近一年半来,不时有部分咨询机构称此举有助于解决PPP项目资本金不足的问题。对一问题,财政部近日给出答案。
财政部在回复甘肃省部分人大代表“关于将部分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作为PPP项目政府方资本金使用的建议”时表示:这种模式虽有利于带动大规模投资,但容易产生财政兜底预期、层层放大杠杆,风险相对较大;且操作层面存在较多挑战。此外,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规定,PPP项目不得出现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