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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专项债与PPP如何融合?财政部划红线

2020年11月09日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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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专项债作为PPP项目资本金,将放大项目融资杠杆,加大财政支出压力和中长期财政风险;作为债务性资金,不符合地方债资金“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的规定和PPP项目“不得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运营补贴支出”的要求,存在违规运作风险

  【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以来,地方政府债券成为地方政府惟一合法的举债渠道。如何将专项债券与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投融资方式结合,近年来备受地方政府的关注。近日,财政部对此做出明确。

  财政部金融司近日在回复政协委员提案时表示,研究推进PPP与专项债融合,有助于发挥PPP的治理效益优势和专项债的融资成本优势,解决PPP“项目等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等项目”的问题,对提高项目投资运营效率、助力稳投资,具有积极意义。但同时对两者融合可能带来的风险隐患,也应当给予高度重视。

责任编辑:于海荣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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