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经济 > 要闻 > 正文

专项债与PPP如何融合?财政部划红线

2020年11月09日 10:09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将专项债作为PPP项目资本金,将放大项目融资杠杆,加大财政支出压力和中长期财政风险;作为债务性资金,不符合地方债资金“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的规定和PPP项目“不得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运营补贴支出”的要求,存在违规运作风险
如何将专项债券与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投融资方式结合,近年来备受地方政府的关注。近日,财政部对此做出明确。

  【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以来,地方政府债券成为地方政府惟一合法的举债渠道。如何将专项债券与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投融资方式结合,近年来备受地方政府的关注。近日,财政部对此做出明确。

  财政部金融司近日在回复政协委员提案时表示,研究推进PPP与专项债融合,有助于发挥PPP的治理效益优势和专项债的融资成本优势,解决PPP“项目等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等项目”的问题,对提高项目投资运营效率、助力稳投资,具有积极意义。但同时对两者融合可能带来的风险隐患,也应当给予高度重视。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CEIC)及相关指数库。

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李东昊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