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中国自2018年起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并允许预算部门或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但在实践中,预算部门或单位委托第三方评价自身绩效、第三方机构独立性受影响等现象普遍存在。对此,财政部近日发文加以规范。
2月5日公开的《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必须明确委托方与第三方、相关绩效管理对象的权利和责任,严格执行利益冲突回避制度,确保委托主体与绩效管理对象相分离。
【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中国自2018年起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并允许预算部门或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但在实践中,预算部门或单位委托第三方评价自身绩效、第三方机构独立性受影响等现象普遍存在。对此,财政部近日发文加以规范。
2月5日公开的《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必须明确委托方与第三方、相关绩效管理对象的权利和责任,严格执行利益冲突回避制度,确保委托主体与绩效管理对象相分离。
责任编辑:于海荣
版面编辑:李东昊
财政部部署2021年工作:精准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研究适时完善个税制度
2020年12月31日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