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经济 > 要闻 > 正文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发布 居民个人被纳入、信息报告要求提高

文|财新 于海荣
2026年10月23日 15:35
延续原有分类核准、备案、报告的监管模式;新设对外投资信息年度报告制度、前期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扩大境外再投资报告制度适用范围,以加强对外投资权益保护、监测预警和风险防范
2026年10月6日,江苏连云港码头。《规定》将对外投资者从企业扩围到其他组织和居民个人,《办法》也重申了投资者包括境内企业、其他组织和居民个人,并明确投资者在境外再投资的也属于对外投资。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公开征求意见结束一个月后,10月22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此前中国对外投资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下称《规定》),已经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详见《财新周刊》2026年第22期《理解海外投资新规》)。作为《规定》的配套文件,《办法》在国家发改委2017年发布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2017)》)的基础上修订而来。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CEIC)及相关指数库。

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李东昊
图片编辑:李泊静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