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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规划法》正式施行 五年规划有了法治保障

文|财新 于海荣
2026年03月13日 16:34
对国家发展规划编制、审查批准、实施、监督等环节做出明确规定,将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做法确立为法律制度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获得表决通过,于2026年3月12日正式施行。图:张领/新华社

  【财新网】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获得表决通过,于2026年3月12日正式施行。国家发改委党组称,这是规划制度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开启了法治引领保障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新篇章。

  通过五年规划纲要来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中国在过去70多年的惯常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3月5日就草案向十四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作说明时表示,国家发展规划法是以宪法为依据,规范国家发展规划制定、保障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基本法律。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总结长期以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国家发展规划工作成功经验,以宪法为依据,着力提高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实施及其监督等工作法治化水平,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更好发挥国家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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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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