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内地税务居民境外收入的补税追溯期最早可到2017年。据财新了解,该说法有一定误读,目前各地税务机关主要提示纳税人自查申报近三年即2022—2024年度境外收入,部分要求自查近五年;提示自查申报和法律意义上的追征税款也有所区别。
一名国家税务总局人士对财新表示,税务机关主要提示有境外收入的纳税人核查近三年度的收入情况,个别金额较大的核查不超过五年收入。
一名接触过相关案例的税务律师告诉财新,税务机关大多要求纳税人自查近三年境外收入,但有个别客户反馈被要求自查近五年收入的。现在还没有进入2025年度收入的个税汇算清缴期,近五年是指2020年至2024年度。基本都是要求自查申报,通过自查的方式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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