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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收入追税至2017年系误读 提示自查申报近三至五年收入

文|财新 程思炜
2026年01月16日 19:17
2025年以来不少有境外收入的人士收到税务局的短信或电话,提示自查境外收入并申报纳税,涉及收入年度主要在2022—2024年;提示自查申报和追征税款有区别
一名国家税务总局人士对财新表示,税务机关主要提示有境外收入的纳税人核查近三年度的收入情况,个别金额较大的核查不超过五年收入。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内地税务居民境外收入的补税追溯期最早可到2017年。据财新了解,该说法有一定误读,目前各地税务机关主要提示纳税人自查申报近三年即2022—2024年度境外收入,部分要求自查近五年;提示自查申报和法律意义上的追征税款也有所区别。

  一名国家税务总局人士对财新表示,税务机关主要提示有境外收入的纳税人核查近三年度的收入情况,个别金额较大的核查不超过五年收入。

  一名接触过相关案例的税务律师告诉财新,税务机关大多要求纳税人自查近三年境外收入,但有个别客户反馈被要求自查近五年收入的。现在还没有进入2025年度收入的个税汇算清缴期,近五年是指2020年至2024年度。基本都是要求自查申报,通过自查的方式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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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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