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按相关规定,从2025年10月1日起,互联网平台企业首次向中国税务部门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收入等信息,国家税务总局11月28日表示,目前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报送涉税信息。
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下称《规定》),自2025年6月20日起实施,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应按季度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身份、收入信息,其中收入信息包含销售收入总额、退款金额、净收入额、订单数量。平台企业覆盖电商、直播、货运、灵活用工、教育服务、网贷等各类网络平台,在境内提供服务的境外平台也应报送。首次报送应在2025年10月完成,报送7月至9月的涉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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