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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存量项目管理新规:地方不得拖欠付费、保障在建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文|财新 于海荣
2025年08月20日 21:17
地方政府要将运营补贴等政府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合理确定保障序列;结合PPP存量项目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将支持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纳入增量政策中统筹实施
财政部日前发文,针对部分PPP存量项目付费不足、融资不畅等问题,要求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政策工具,有效保障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图:IC PHOTO

  【财新网】在年初预算报告关注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存量项目风险后,财政部日前发文,针对部分PPP存量项目付费不足、融资不畅等问题,要求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政策工具,有效保障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

  2025年8月20日公布的财政部《关于规范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针对在建项目融资难、已建成项目遭遇巨额拖欠两大难题,就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建设、推动已运营项目平稳运行做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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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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