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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3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 8月底前全部下达

文|财新 范浅蝉
2024年07月25日 21:32
设备更新新增能源电力、老旧电梯等领域,并取消“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要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大幅提高且可溯及以往,新推出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吉林省吉林市,报废的机动车。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国务院常务会议7月19日决定,统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进一步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后,相关政策细节明确。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7月25日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其中国家发改委牵头安排148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优化设备更新项目支持方式、支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直接向地方安排15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提高农业机械、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支持地方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等。财政部通过原有渠道安排275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提高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比例、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金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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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边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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