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经济 > 要闻 > 正文

积极支持优质企业借用外债 国家发改委明确资质要求和审核流程

文|财新 范浅蝉
2024年07月24日 17:08
支持行业地位显著、信用优良、对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房地产企业和融资平台仍按原有规定管理
按照《通知》,国家发改委将结合企业申报材料统筹考虑,积极支持各类所有制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并将根据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及全口径外债情况,适时调整优质企业界定标准。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在3月公开征求意见后,国家发改委7月23日正式发文,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

  根据《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 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发改委积极支持行业地位显著、信用优良、对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房地产企业及承担地方政府融资职能的地方国有企业申请办理外债审核登记,仍按原有规定进行管理。《通知》自2024年7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9年7月29日。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CEIC)及相关指数库。

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肖子何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