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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处罚力度加大 新《会计法》有哪些变化?

文|财新 程思炜
2024年06月29日 08:39
此前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等财务造假行为,最高对单位处10万元罚款,此次修改后规定“没一罚十”,没收违法所得并最高处违法所得的10倍罚款
此次《会计法》修改在保持现行基本制度不变的基础上,着力解决会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督,完善会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为遏制财务造假等会计违法行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图:IC PHOTO

  【财新网】新修改的《会计法》于6月28日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新《会计法》大幅提高对财务造假的处罚力度,其中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等行为,未设单位罚款的具体数额上限,而是规定最高为违法所得的10倍罚款。

  中国现行《会计法》于1985年制定,1993年、2017年两次进行修正,1999年进行了修订。此次修改在2024年4月和6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据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此次《会计法》修改在保持现行基本制度不变的基础上,着力解决会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督,完善会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为遏制财务造假等会计违法行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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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边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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