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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试点如何设计?财税学者建议不采用累进税率 体现受益原则

文|财新 朱亮韬
2021年12月14日 16:19
多位财税专家表示,房地产税试点的总体方案应采用低税率模式,不适宜累计税率,同时关注房地产税的受益性原则,收支相连接,要将税款更多用于改善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上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颜色认为,房地产税要凝聚共识,总体方案应该偏向于采用广征收和低税率的模式。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地方政府财政要逐步地从土地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型,这一进程要有意识地加快推进。将来高房价不应当维持,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的规模必然不可能很高,减少土地出让金而增加税收收入,这是房地产税在推动财政转型中的一个重要作用。”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12月10日在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主办的房地产税学术研讨会上表示。

  2021年以来,房地产税改革加速。5月召开部分城市座谈会后,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这意味着房地产税在部分城市的试点落地已经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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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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