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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地方政府财政要逐步地从土地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型,这一进程要有意识地加快推进。将来高房价不应当维持,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的规模必然不可能很高,减少土地出让金而增加税收收入,这是房地产税在推动财政转型中的一个重要作用。”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12月10日在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主办的房地产税学术研讨会上表示。
2021年以来,房地产税改革加速。5月召开部分城市座谈会后,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这意味着房地产税在部分城市的试点落地已经指日可待。
如果累进,累进交哪个城市的好呢?肯定是小城市的。这也是一种转移支付吧
因为执行困难,就放弃正确选择?房地产是中国的核心资产,房地产税不调节贫富差距那靠什么。古代土地作为核心资产,不按累进制收大户,反而均摊到所有平民的下场还不够清晰?
“广征收”?这是再放风了,搞不好一套小房 每年也要交几千
坚决反对加税。
财产税不采用累进税率?那不就是人头税?
有一定道理 不可能让三线城市有两套房与一线城市有一套房,假设等价的情况下肯定一线城市交的多才正常,一线城市收入高,这也符合试点征收的逻辑
累进税率是压制贫富分化的有效手段。不实行累进税率,就是放任资本不停膨胀,结局不言而喻。 专家提出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按照受益原则,岂不是还要少交,完全忽略占有成本。
房产税税率定稍高一些,能稳定房价,推动房地产业稳步增长。
参加讨论的专家严肃地考虑了如何让自己不用缴那么多房产税:第一不要对自己的多套房产累进收税;第二税率不能高。
房地产税对稳定房地产业稳定经济不利,应该延缓出台,哪怕是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