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经济 > 要闻 > 正文

融资平台不得参与PPP?市场化转型成功可以作社会资本方

2018年04月28日 19:16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代表政府不能作为PPP合同签约主体,其仍可以以政府方出资代表身份参与PPP项目;完成市场化转型以退出银监会融资平台名单为准
4月27日财政部公布对不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分类整改措施时的关于融资平台的表述,引发市场讨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否可以参与PPP项目,以何种身份参与?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王晓霞)4月27日财政部公布对不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分类整改措施(下称54号文)时的关于融资平台的表述,引发市场讨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否可以参与PPP项目,以何种身份参与?

  54号文要求加强PPP项目合同签约主体合规性审查,国有企业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代表政府方签署PPP项目合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此前清理规范PPP项目的过程中,这一点并未被过多强调。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CEIC)及相关指数库。

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吴秋晗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