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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强:新时代需要建立法治财政制度

2017年11月26日 10:5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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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预算制度、税制改革、绩效管理等改革,都需要通过法治来推进;法治财政制度未建立,财政改革远没有实现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院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高强表示,现代财政制度应是法治财政制度,如果新时代仍未建立起法治财政制度,财政改革就远没有实现。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王晓霞)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院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高强表示,现代财政制度应是法治财政制度,如果新时代仍未建立起法治财政制度,财政改革就远没有实现。

  高强11月25日在第四届财经发展论坛上表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预算制度、税制改革、绩效管理等改革,都需要通过法治来推进。

  高强称,目前中国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基础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建立起来的,经过20余年的发展,地方税种越来越少少,中央和地方的共享税增加,中央财政收入占比上升,导致转移支付规模越来越大,2017年预计达6万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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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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