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邢昀)在12月28日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主办的“财经战略年会2014”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高强表示,“税收法定”直接涉及到政府和居民之间的利益关系,中国法律体系既包括人大批准的法律,也包括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还包括部门的规章,所以笼统的讲法定不行,必须对法定原则做出一个科学的界定。
他表示,“最大的一项土地出让收入三万多亿元,没有法,这是政府一个交易收入,确实应该立法。”
1994年启动的分税制改革至今已20年。高强表示,对于这20年以来分税制的改革评价要按照当初改革的本质要求来衡量,不能够赋予它很多的当时改革所没有的一些要求。当时改革提出的目标就是提高两个比重,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提高中央的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这个目标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