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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明确北京等8省市营改增试点有关问题

2012年08月31日 17:15 来源于 财新网
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公告,对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管问题进行明确

  据新华社8月31日消息,记者31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公告,对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管问题进行明确。

  公告称,试点实施之日起,试点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除外)统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统一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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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贾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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