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7月31日消息,安徽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工作安排,安徽省“营改增”试点将于10月1日起正式运行。
这位负责人介绍,营业税是按营业额全额征税,而增值税可以扣除经营进项成本,所以“营改增”能够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同时,“营改增”从制度上完善了税制,消除了重复征税,更科学也更合理。
“根据摸底情况,安徽省纳入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有46000余户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有2643户。”安徽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安徽各地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信息整理及移交工作已经基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