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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制度出台 采用账户制、可购买多种金融产品

文|财新 程思炜
2022年04月21日 17:03
在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之外,为公众提供补充养老金的制度渠道,享受税收优惠等,设唯一资金账户、封闭运行、直到退休等可领取;相比2018年起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可投资产品更多样,从商业保险扩大至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公募基金等
从国际经验看,个人养老金制度通常以个人主导、自愿参加;实行完全积累,即个人积累的养老金及投资收益等,完全归自己所有;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第二支柱一样,个人养老金参与市场化投资运营,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在中国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而养老保险制度过于依赖“第一支柱”即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企业职业年金发展较滞后的情况下,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终于出台。

  国务院办公厅4月21日发布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这一制度的定位: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协调发展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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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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