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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公共服务重点任务明确 首次设置约束性指标

文|财新 程思炜
2022年01月12日 09:45
与以往五年规划不同,首次将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纳入保障范围,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幼儿园和县域普通高中教育、养老托育等列为重点任务,并围绕“七有两保障”,制定7项约束性和15项预期性指标
《规划》覆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和文体服务保障(即“七有两保障”)九大领域。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十四五”时期,中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是重要任务。国家发改委等21个部门近日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下称《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公共服务的重点任务,并首次设置了约束性目标。

  《规划》依据政府对服务供给承担的责任和公民生存发展需要层级,将公共服务区分为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三类。所谓非基本公共服务,是指为满足公民更高层次需求、保障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场自发供给不足,需要政府给予一定支持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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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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