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范浅蝉)实施六年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迎来修订,2022年起正式实施,用于考核国家级经开区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发展水平。
商务部11月2日公布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下称2021年版考核评价办法)。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在当日的商务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6年开始商务部每年组织开展国家级经开区考核评价工作,至今已连续开展6年,经过多年实践,2016年5月制定的考核评价办法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发展开放型经济的特色定位不突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设置比较繁杂,创新提升的动力和压力不足,对发展快的国家级经开区激励不够,对长期排位落后的国家级经开区倒逼退出不够等。2021年版考核评价办法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引导国家级经开区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充分调动地方和国家级经开区推进创新提升的积极性,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