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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使用虚假发票、虚构业务套取资金等 19家医药企业被财政部行政处罚

2021年04月12日 20:1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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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瑞、步长制药等上市公司位列其中,处罚金额在3万元—5万元之间,部分已达处罚上限
财政部于4月12日发布公告,对其中19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主要涉及使用虚假发票、虚构业务事项套取资金等问题。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在2019年对77家医药企业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后,财政部于4月12日发布公告,对其中19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主要涉及使用虚假发票、虚构业务事项套取资金等问题。

  此次处罚源自2019年财政部会同国家医保局对医药企业的例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部公告称,此次检查聚焦医药产品成本费用结构,经查发现部分医药企业存在使用虚假发票、票据套取资金体外使用,虚构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公司套取资金,以及账簿设置不规范等其它会计核算问题。

  多家上市公司位列处罚名单中。例如,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问题有:一是2018年以非本公司发生的机票等报销专家讲课费、点评费、主持费,涉及金额108.80万元;二是2018年以非本公司发生的机票及过路费、咨询费、广告费等发票列支公司员工福利奖励支出,涉及金额214.91万元;三是所属连云港综合二办2018年以非本单位发生的过桥过路费发票报销办事处销售人员补贴、赠送客户礼品、学术活动餐费等费用,涉及金额96.19万元。财政部依法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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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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