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沈凡)根据国务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相关部署,国家发改委、商务部需在6月底前大幅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6月23日,两部委发布了2020版全国和自贸区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
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两份负面清单均较2019年版有所压减,其中全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压减比例为17.5%,有2条部分开放;自贸试验区外资负面清单由37条减至30条,压减比例为18.9%,有1条部分开放。
【财新网】(记者 沈凡)根据国务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相关部署,国家发改委、商务部需在6月底前大幅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6月23日,两部委发布了2020版全国和自贸区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
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两份负面清单均较2019年版有所压减,其中全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压减比例为17.5%,有2条部分开放;自贸试验区外资负面清单由37条减至30条,压减比例为18.9%,有1条部分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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