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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高新区违规新增隐性债务 九名责任人被问责

2019年04月11日 17:2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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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2017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不同于以往由财政部专员办核查确认、省级政府问责,此次由省财政厅核查线索、地级市政府问责,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省级政府对本辖区债务负总责,省级以下政府各负其责”的原则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的通报,近期咸阳市人民政府问责处理了高新区违法举债融资问题。截图自陕西省财政厅官网

  【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地方政府问责违法违规举债,再添新案例。这一次事发陕西。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的通报,近期咸阳市人民政府问责处理了高新区违法举债融资问题。陕西省财政厅核查确认,咸阳市高新区管委会2017年8月-2018年8月通过签订借款合同方式,分别从咸阳高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咸阳高新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借款3.88亿元、7.53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截至2018年8月底,共形成以政府偿还的隐性债务11.4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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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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