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12月29日闭幕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这一授权期限为四年,其中2019年提前下达的额度为1.39万亿元。
为了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2019年3月全国人大批准当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之前,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务限额5800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8100亿元,合计13900亿元;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以后年度,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授权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