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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河南二度问责市县违法违规举债

2018年11月12日 16:3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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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南县、河南新郑市分别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签订借款合同等方式违法违规举债;自2017年起已有13个省份和计划单列市问责处理辖区内违法违规举债问题
此前曾问责下辖市县违法违规举债的山东、河南,近期再次对辖区内市县违法违规举债做出问责,多名相关负责人被处分。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此前曾问责下辖市县违法违规举债的山东、河南,近期再次对辖区内市县违法违规举债做出问责,多名相关负责人被处分。

  根据财政部相关通报,山东省沂南县政府2016年授权财政局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运作沂南县扶贫社会效应债券项目。县政府与沂南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采购资金包括项目投资成本、债券融资费用及建设回报,总金额7亿元,约定了10年购买服务资金支付情况,拨付方式为财政资金拨付。2016年12月,沂南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沂南县扶贫社会效应债券”,募集资金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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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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