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夏慧中 记者 王婧)国际经济形势愈加复杂之际,外贸大省广东决定进一步扩大开放,对重点外企用地“应保尽保”。
9月13日,广东省政府主持召开《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下称新《外资十条》)的政策解读会,传达以上信息。
广东省于2017年底出台《外资十条》,明确规定:对实际投资金额超过10亿元的制造业外商投资项目用地和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自建办公物业用地,由省市共同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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