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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对外投融资基金监管框架 规范企业“出海”

2018年04月12日 07:5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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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境内外市场面向各类社会资本募资,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出资参与对外投融资基金;但金融机构不得以信贷资金违规出资,地方政府不得以财政性资金出资
在积极对外开放国内市场的同时,中国政府支持对外投融资基金拓宽资金来源,助力企业“走出去”。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董兢)在积极对外开放国内市场的同时,中国政府支持对外投融资基金拓宽资金来源,助力企业“走出去”。

  这一政策来自于4月11日公布的《关于引导对外投融资基金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

  根据《意见》,监管层支持符合条件的对外投融资基金在境内外市场面向各类社会资本投资者募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出资参与对外投融资基金,鼓励资金来源多元化。同时,《意见》支持国内各类机构参与出资,支持主权财富基金依法合规出资,鼓励对外投融资基金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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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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