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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完善对外投资备案报告制度 旨在实现全流程管理

2018年01月25日 21:1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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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投资主体应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对外投资关键环节信息;各部门根据汇总信息开展监测报告、分析预警、有效干预等工作
商务部等七部门1月25日联合发布《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要求投资主体定期报送对外投资关键环节信息,并要求各主管部门定期向商务部汇总信息。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董兢)中国政府正在加强对外投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

  商务部等七部门1月25日联合发布《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要求投资主体定期报送对外投资关键环节信息,并要求各主管部门定期向商务部汇总信息。

  中国对外投资实行备案(核准)制度。境内投资主体以兼并、收购等形式在境外设立企业前,应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在这种管理模式下,长期以来中国外投资监管都存在“重事前、轻事中事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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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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