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晓霞)指导原则出台一年半后,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向前再迈出一步。
国务院办公厅2月8日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下称《改革方案》),将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基本就业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卫生计生、基本生活救助、基本住房保障等八大类18个基本公共服务事项,首先纳入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范围,由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以人员或家庭为补助对象或分配依据,优先和重点保障。
【财新网】(记者 王晓霞)指导原则出台一年半后,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向前再迈出一步。
国务院办公厅2月8日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下称《改革方案》),将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基本就业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卫生计生、基本生活救助、基本住房保障等八大类18个基本公共服务事项,首先纳入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范围,由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以人员或家庭为补助对象或分配依据,优先和重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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