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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统计局:滨海新区统计口径变化不影响全市GDP数据

2018年01月19日 16:48 来源于 财新网
按注册口径统计核算是为了全面反映区域内改革开放成果,其它区县按在地口径;注册口径不符合国家统计局相关要求
1月19日,天津市统计局发布公告称,滨海新区注册统计口径调整为在地统计口径仅是统计口径变化,对全市GDP数据没有影响。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天津滨海新区下调2016年GDP数据八天后,1月19日,天津市统计局发布公告称,滨海新区注册统计口径调整为在地统计口径仅是统计口径变化,对全市GDP数据没有影响。

  1月11日天津滨海新区两会上传出消息:在更改统计口径(注册改为在地)后,滨海新区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调整为6654亿元,较此前公布的10002.31亿元减少约三分之一;2017年预计为7000亿元,同比增长6%,大幅低于6.9%的全国增速。

  天津统计局称,天津滨海新区使用注册口径统计有其历史沿革。滨海新区是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个功能区的基础上,合并原塘沽区、汉沽区和大港区三个行政区建立发展起来的。在滨海新区成立之前,这三个功能区拥有许多企业优惠政策,很多天津其他区县企业为了享受优惠政策,在三个功能区注册,但仍在原区县生产经营,这三个功能区为了全面反映区域内改革开放成果,按照企业注册口径统计核算,而三个功能区之外的其他区县按照企业在地原则统计。滨海新区成立以后,由于这三个功能区是滨海新区的主体,滨海新区仍然沿用注册口径进行核算,不同于其他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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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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