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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规范民企境外投资:审慎开展高杠杆投资

2017年12月19日 11:1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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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虚假境外投资非法获取外汇、转移资产和进行洗钱等活动;《国企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正在研究起草中
阶段性监管措施之外,中国政府逐渐完善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董兢)阶段性监管措施之外,中国政府逐渐完善境外投资管理制度。

  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等五部门发布《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下称《行为规范》),从完善经营管理体系、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注重资源环境保护、加强境外风险防控等方面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作出规范。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当天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营企业境外投资是中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部分企业出现了违规经营、盲目决策、恶性竞争、忽视质量和安全管理等问题。《行为规范》旨在为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提供指引,帮助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活动中认识风险、防范风险、提升防控风险的能力,促进中国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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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邱楠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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