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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产业指导目录征求意见 单列负面清单

2016年12月07日 19:0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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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类减至62条,资信调查与评级服务、非常规油气开发、主题公园、公路旅客运输等放开外资准入

  【财新网】(见习记者 王辛夷)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12月7日公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修订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目录》自1995年颁布以来的第七次修订,上一次修订是在2015年。

  与从前版本不同,正在征求意见的《目录》在结构设置上发生明显变化,将鼓励类有股比要求的条目以及限制类、禁止类整合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即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统一列出了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资准入方面的限制性措施。内外资一致的限制性措施以及不属于准入范畴的限制性措施,没有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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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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